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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处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12 10:37:1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电教处工作管理暂行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 电教处是学校进行电化实验教学、学生科学实践、教师电化实验教育教学研究的重要的教学活动场所。加强电教处的建设与管理,逐步实现电教处管理的现代化和科学化,以保障教学的正常进行、电化实验教学质量与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
第二条 电教处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学校电化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电化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电化实验教学研究和电化实验教学技术开发工作,为学校的素质教育提供优良的环境和教育的发展服务。
第三条 电教处是学校的教育教学信息中心和信息流通的控制中心,必须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服务。
第四条 电教处的建设,纳入学校及学科总体发展规划,从实际出发,每年投入固定资金,建设和完善硬件设施,添置设备和资料,做到硬件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
 
(二)任务
 
第五条 担负电化实验教学实践的电教处,应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与学科教师一起制订电化教学、实验教学计划,完善音像教学资料,配合学科教师保证完成电化实验教学任务。
第六条 要重视加强电化实验教学环节,努力提高电化实验教学质量。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电化、实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通过电化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  建设和管理学校的计算机校园网、广播电视网,做好全校教育教学信息的获取、输入、储存、处理、分析等工作,力争学校的管理数据化。
第八条 做好电化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开展电化实验教学装置的研究和自制。
第九条 严格执行电教处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管理机构
 
第十条:电教处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化实验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对完成电教处的任务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电教处的建设计划,领导电教处建设;
3.督促检查电教处的日常管理;
4.妥善安排电教处人员的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布置,定期检查。
5.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校领导报告电教处的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
6.定期总结电教处工作,开展评比活动,表扬先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7.每月一次组织领导完成电教处工作管理的自我检查,填写有关报表;
8.每月一次向主管领导汇报电教处的工作,上交设备资料使用的数据报表;
9.认真抓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养以及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思想和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 电教实验室、电教实验资料室和仪器室实行电教实验管理员负责制。电教实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化实验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对主管的电教实验室的管理任务全面负责;
2.根据电化实验教学需要,拟订电化实验教室的发展规划编制和提出年度仪器设备、物品资料添置计划。
3.在学科教师的指导下制定电化实验教学学年(或学期)的教学计划,配合学科教师完成电化实验教学任务。
4.加强电教实验设备管理和维护,提高电教处的投资效益。组织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搞好电教处的安全、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
5.建立仪器资料的明细帐,按仪器管理规范做好仪器资料的编码、制作标签,做好仪器说明书、资料的保管,并把有关数据输入电脑。
6.及时做好仪器、资料的添置、验收、入帐、报耗等工作。学期结束前清理一次,做到帐物相符。调离岗位时要办妥交接手续。
7.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校领导报告电教处的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
8.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思想和业务水平。
9.整理、制作多媒体素材,建设多媒体素材库。帮助和指导教师完成CAI课件制作,为全校计算机辅助教学服务;
10.每月一次完成自己管理范围内的自我检查,填写有关报表,并上报有关数据报表;
第十三条  在电化实验教室进行教学和科研的学科教师,既是电化实验教学的活动者又是电教实验设备的管理者,有管理的职责。
 
(四)队伍建设
 
第十四条 电教处应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水平高、相对稳定的队伍。这支队伍是学校教学和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从事教学和科研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十五条 电教处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具有高、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加强指导,并分别按照各类人员的职责、建立考勤、考核制度。
第十六条 电教处教师的职务聘任、晋升工作,根据电教中心工作特点和本人工作实绩,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 电教处的仪器、设备由电教处统一管理。各电教仪器室物资器材和资料,在电教处主任领导下由电教实验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  资料室和仪器室是贮存仪器和资料的重要场所,非本室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以确保仪器和资料的安全和室内安静。 仪器的存放要分类、定橱、定位。电教中心要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对校园网控制中心的服务器,必须选派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要制定操作规程,健全使用、维修、保养和日常工作记录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分别情况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定期向电教处报使用记录。
第二十条 仪器设备和资料的管理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提高完好率。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定期检修和检测,并做好维修记录。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对有关商品的控购规定,健全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报失制度。电教处所有的仪器设备,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拆装、外调和出借校外单位。对长期搁置不用或使用率极低的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向电教处提出妥善处理意见。
 
(六)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二条 电教处应切实做好安全和卫生工作,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文明教育,确保安全和环境的整洁。发现事故后,应积极救护,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七)奖惩
 
 第二十三条 对在电教处管理中,工作成绩显著者或仪器维修和功能开发成效明显的、对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在设备资料管理、安全、环保、卫生工作中成绩较突出的个人学校给予奖励,事迹特别突出的上报上级部门给予表彰。
第二十四条 对电教处管理不重视,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违反规定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浪费和安全事故的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或经济上给予制裁。
 
(八)名词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的主要名词解释如下:
电教处:电化实验教学中心的简称;
电教实验室:指电化教室、语音实验室、多媒体综合教室、计算机机房、课件制作室、广播室、电视演播室、总控室、音像资料室、仪器室、实验室等;
电教实验管理员:指电教实验室管理员、校园网管理员、音像资料管理员、校园网数据库管理员、教育教学信息管理员等;
电教实验教学设备:指电视广播设备、录像录音播放设备、影碟设备、播音功放设备、电视投影设备、图像呈现设备、音像处理设备、打印绘图设备、图像扫描捕捉设备、照相摄像设备、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农远设备、实验教学仪器、实验教学设备等;
资料:指音像资料、有关电化实验教学的书面文字资料、数据库资料等。
 
 二、电教处主任工作职责
1.电教处是校长直接领导下的学校电教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现代化教学工作,负责电教设备、电教软件资源管理。配合搞好电化教学研究与改革,配合抓好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和继续再教育培训。
2.执行学校制定的教职工的岗位责任制。按电教评估方案和其它奖惩方案,提出奖惩意见,供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全面负责学校信息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加强对电教各室的管理工作,推广现代信息技术,为教师教学以及提高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条件。
4.用好电教处经费,节约开支,确保电教工作的急需经费。
5.负责电教领域的调查研究,配合教导处搞好电教示范课和教研、教改工作,总结推广教研、教改经验。
6.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配合教导处按规定开齐开足电化教育课、计算机操作课、综合实践课等。
7.协助分管校长管理好电教处各室人员。受校长委托,建议电教处各室人员的安排和调整,并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8.计划全校电教设备的政府采购,做好维修管理工作,定期清理电教处各室财产,进行建档,并每年检查电教处各室工作。
9.电教处在开展工作时应与学校其它部门紧密配合,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通情况。
10.电教处主任在处理电教行政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如遇到不明确的问题,应请示校长处理。
 
三、电教管理员职责
 
1.坚持为教学服务,积极推动学校电教工作。
2.电教设备用品、帐目清楚完整、新添设备、用品,一周内完成登记并投入使用。
3.指导教学人员正确使用电教设备。
4.开学第一周内按教务处要求将相关设备分配给有关人员,当面验机, 做好领用记录。
5.学期最后一周内回收全部电教器材,检查机器完好情况,做好记录,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并妥善存放于清洁干燥、防盗处。
6.做好新来教师的电脑发放及调走、退休教师的电脑收回工作,并保证正常使用。
7.负责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摄象机的借用及保管工作。
8.负责电教设备的使用及保管工作。
9.接受教学人员电教设备报修,无法修理时经批准送修理部门。
10.每学期最后一周内统计全校教学人员电教课时数并上报教务处,按时完成上级部门调查、统计电教工作报表,并留表备查。
11.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办公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1.爱护设备、规范操作、小心使用,注意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工作。
2.做好责任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科室电脑由各科室主任做好责任人落实工作,年级部办公电脑由年级部主任安排好具体责任人。
3.注意预防病毒和木马等黑客程序破坏系统、影响电脑运行。不轻易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U 盘等设备里的文件,不轻易接收或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 不轻易打开不明链接,不登录色情、暴力和反动网站。
4.打开非本机的文件(如软盘、光盘、U盘、邮件附件和下载软件等)之前,应先用杀毒软件进行扫描。
5.办公电脑统一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各位老师不得私自拆开机箱、改变硬件设备的配置。若发现电脑硬件故障或需安装教学软件,可直接向网络中心反映, 网络中心将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
6.办公电脑的计算机名和 IP 地址等网络配置信息由网络中心统一分配,请不要随意更改,以免影响网络功能的使用。
 
五、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任课教师应掌握各种电教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电教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电教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3.各班班主任为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学担任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监督、维护电教设备,并协助教师上好电教课。
4.对设备定期清洁,清洁时要用干燥的抹布擦拭电视机外壳,切忌用湿巾清洁, 预防短路。对电视机屏幕要用干燥的软巾轻轻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尘,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划伤屏幕。
5.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电教设备,不准擅自把电教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6.因违章操作造成人为损坏及不良影响者要照章赔偿,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树立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 
2.负责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管理,课前5分钟开门,课后及时关门。 
3.对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进行必要的培训,帮助教师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积极配合教师搞好日常教学工作。 
4.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清洁、保养、维护工作,督促教室清洁员每天做好卫生打扫工作。 
5.督促任课教师做好《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本》的登记并定期检查,每天下班前检查多媒体教室设备完好情况。 
6.熟悉多媒体教学设备性能,具备独立处理多媒体设备故障的能力,小故障及时排除,大故障通知供应商修理,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7.做好上课教师的调研工作,了解上课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和课件的反馈情况。 
8.做好设备的使用记录,了解教室使用情况,按月统计使用记录并上交科长。 
9.负责多媒体教室防火、防盗、防雷和安全用电工作,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和记录,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0.服从分配,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多媒体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一般不得用于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
2.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先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由主管人员统一安排使用。
3.教室使用者,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4.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5.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6.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填写《功能室使用记录表》。
7.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8.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学生必须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
9.教室卫生坚持日常小扫和定期大扫的制度,小扫由管理员负责,大扫由学校统一安排指定班级打扫。
 
六、计算机管理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下班关闭电源开关,做好安全工作。
2.机房管理员应对机房内的所有计算机等设备进行编号、建档。未经学校批准,所有机房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3.负责落实填写上课和教师培训的《计算机房使用登记表》,并做好汇总统计工作。
4.负责计算机机房的日常管理、简单维护。
5.负责机房的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雷、防磁和网络安全等工作。
6.负责机房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机房环境整洁卫生,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
7.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思想和业务。帮助和指导教师加快推广、普及计算机的应用。
 
七、计算机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1.信息技术课任课教师和使用机房的同学均应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病毒)意识,学生在机房内严禁触摸电闸,不许私自插拔电源线,注意机房用电安全,发现异常管理员应立即拉闸,在室内无同学的情况下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门。  
2.学生计算机房的四防管理由信息技术课任课教师负责,禁止其它无关人员入内,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  
3.信息技术课任课教师应做好机房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同学上机前应检查机器的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教师反映,否则视为该同学损坏,需照价赔偿。  
4.机房使用者不得私自移动、拆开拿走计算机及相应设备,如人为损害设备,按原价加倍赔偿,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微机故障应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并由任课教师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  
5.注意保持室内卫生,每位同学关机后要及时清理桌面,整理好桌椅,还原设备;不准将零食及饮料等带入机房,机房卫生由信息技术课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每周打扫。  
6.同学不得私自调换座位,不得带未经任课教师允许的盘进入机房,否则任课教师有权停止其使用计算机。不得擅自带进或在网上下载任何黑客软件及破坏性的软件并在计算机上使用,如因使用而造成不良后果,必须酌情赔偿。  
7.使用者应遵守国家公安部门、安全部门及教委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制作反动、淫秽、色情、暴力、迷信等内容,如有违反规定者,学校将取消其使用学生机房的资格,并依法处理。
 
八、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校园网络系统是学校重要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为学校的师资培训、学生信息技术学习、教育科研、现代管理提供先进、可靠、安全、快捷的计算机网络环境。为了保障校园网络系统安全、正常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校园网运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学校校园网络设备设施。
2.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服务器的活动,不得非法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4.各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利用校园网玩游戏、看电影或上网查阅股市行情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改变网络系统,不得将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不得发生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及网络设备的行为。
6.网络设备由电教处统一管理和维护。未经许可,不得打开子网机柜及其他网络设备。如发现终端设备或软件出现问题,可报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
7.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容易引发计算机病毒传播的软件。对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指定的杀毒软件予以查杀。
8.各班班主任要教育和监督学生爱护校园网络设备,不得随意乱动计算机教室内的终端设备,不得随意开关设备电源。
9.不得允许非本校教职工进入计算机教室使用计算机。
10.计算机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及网络系统若发生案件,应通知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并及时向学校保卫科及校领导报告。
11.各教职工在使用校园网时,若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若故意损坏有关设备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实验室人员职责
实验人员属教学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1.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负责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工作。 2.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准备和开出教学实验,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3.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各科实验内容;掌握仪器、药品的原理、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等项工作。4.负责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整齐、清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5.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教学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制度,及时登记和妥善保管好仪器设备的有关帐册、教学记录、各种登记表册及有关技术资料。对学生进行爱护仪器设备的教育。6.经常向学校领导汇报实验室工作情况,根据配备标准、教学需要和经费指标,按要求定期呈报仪器设备、药品的增补和更新计划。7.积极开展仪器维修和自制教具工作。8.切实做好实验室、仪器室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尘、防爆等项工作。
  
十、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教师及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场所,所有教师及学生应自觉维护和遵守实验室规则。 
2.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密切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3.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未经负责实验的教师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挪动,仪器、设备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4.学生在进行实验前应按照“实验指导”教材充分预习和准备,实验结束后,应按照实验室教师的要求,规整各类实验器物和用品。 
5.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不能随意损坏或丢失,应加以爱护,以保证下次实验的延续进行,如有损坏,丢失应酌情按价赔偿。 
6.实验室是课堂教学场所,不得喧哗、互相干扰和影响,保证实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7.实验室应保证整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后,应有值日学生负责清理和打扫。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8.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则,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并做好实验记录。
 
十一、实验室使用规则
 
1.实验课前,教师应准备好实验仪器和材料。学生按要求入座后,不准随意走动或乱动桌上的一切实验器材。
2.教师要向学生宣布课堂纪律,讲清实验的目的和方法,示范操作程序。
3.学生进行实验时,要按教师要求的方法、步骤进行操作,认真观察实验现象,积极思考问题,大胆发言提问。
4.注意安全,一切实验材料不能入口。在实验中若发生意外事故立即报告教师处理。
爱护仪器和实验材料,节约用水和实验材料。实验仪器和材料未经教师许可不能带出实验室。
5.实验完毕,在教师的指导下清点好实验器材,归还原位,妥善处理废物并做好清洁,经教师许可才能离开实验室。
6.演示和分组实验课上完后,教师必须填好实验登记簿。
 
十二、实验室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1.一切教学设备和器材,凡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的,要向中心书面报告事故情况,检查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处理时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要酌情赔偿物质损失。
2.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损坏的设备,经修理可恢复正常工作的,修理所需要另件按价收取。
3.对情节严重和损失重大的事故,要严肃查处。
4.凡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达到使用年限自然损坏或因故损坏的机器设备,经使用人员和技术人员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失去使用价值的,经中心领导会同资产处共同审查后,可列为报废设备。
5.对报废的设备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帐目登记,办理报废手续。
6.利用已报废的设备解体使用零部件时,需先经批准,做到废物不废,用途正当,去向清楚。未经正式坚定和批准的报废设备,均需完整保存,不得自行拆卸和处理。
 
十三、仪器室损失赔偿制度
 
1.教学仪器是特殊的知识载体,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创造才能的重要工具。爱护实验仪器是每个师生应尽的责任。
2.非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实验室及仪器室,擅自进入、损坏仪器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价值两倍的罚款。
3.学生实验室进行分组实验,必须严格听从实验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学生实验规则,爱护公共财物,在正确的实验操作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因仪器质量因素发生的损坏,不作赔偿。
4.凡不守纪律、不遵守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必须赔偿,并写出检查,严重者给予处分。
5.学生分组实验后或演示实验仪器归还时,实验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申报主管人员,酌情索赔。
6.教学仪器管理人员要定期向学校汇报损坏情况,贵重物品受损必须及时向学校写出书面汇报。
 
十四、图书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图书管理员应忠于职守,爱护图书,坚持原则,积极为教学服务。2.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服务育人。3.安排好师生的借书、还书工作,简化手续,热心服务,力求做到 既要方便读者,又要不出差错。4.健全书库管理,图书借还、遗损赔偿等制度,并严格执行。5.购进新书后,及时将所购新书目录送教务处,将原始单据送总务处查收登记。6.新书登记入册,分类编目,编目完毕后及时上架、出借。7.做到“帐、卡、书”三相符。旧书及时修补,做好报损工作。8.妥善保护图书,若有失落,及时追查责任人,督促其照价赔偿。9.制订健全六防措施,做好防潮、防尘、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10.安排图书室开放时间表、管理教师、借阅班级顺序表。11.建立、健全借阅登记表册。12.保持图书室整洁、安静。13.定期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图书室工作情况。14.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做好交接手续。
 
十五、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2.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3.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4.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5.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
6.遗失书刊,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7.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8.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十六、图书借阅制度
 
1.本校图书室不对外开放。借阅对象仅限本校师生。2.图书室对教师全天开放,对学生在规定时间开放,如不能开放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在门前贴出通知。3.学生借阅图书应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进入书库。4.借阅图书,必须在图书管理员处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图书完好程度等情况。 5.借出的图书两周内必须归还图书室,如需续借,按图书室要求进行登记。 6.遗失借阅的图书或人为原因造成所借图书破损,必须告知图书管理员并进行登记。 7.寒暑假放假前一周,必须归还清所有借阅的图书,由图书管理员清查后,统一安排假期的借书事宜。 8.学生休学、转学、毕业前必须归还清所有借阅的图书。 9.教师因调动、离、退休离开学校时,必须归还清所有借阅的图书。 10.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十七、阅览室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学生的借书工作,及时办理借阅手续,方便学生,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课外阅读条件。
2.按规定每天定时开放阅览室,充分发挥书刊作用。
3.定期做好新书的简介工作,并能组织学生的读书交流活动。
4.定期更换杂志,丰富阅览材料,尽量满足学生广泛猎取知识的要求。
5.管理好各类书刊,使书刊排列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阅览室有限空间的效益。
6.搞好阅览室的环境卫生,维持良好的秩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7.及时维修破损图书,做好报刊杂志的年终合订收藏工作。要做好防蛀、防潮、防腐、防盗等工作。
8.管理员要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的表率,做到管理育人。
9.做好年段、班级学生的报刊征订、分发工作及代收发学生信件。
10.协助图书室管理人员的工作,齐心协力管好图书阅览室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十八、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面向全校学生开放,实行开架式自由阅览。
2.读者除摘抄本及笔外,其它书籍、书包等物品不得带入阅览室。
3.读者签到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每人每次限拿一册,阅后更换,并按期刊架排号放回原处,不许乱丢乱放。
4.读者应爱护期刊,不得在书页上圈阅、涂写、撕页,违者除严肃批评教育外,并照章赔偿。
5.阅览室陈列的报纸期刊,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有好的内容需要扫描、复印,必须征得管理老师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不准私自带出室外,对私自带走或有意损坏者给予纪律处分并予以罚款。
6.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吃零食、乱抛纸屑和随地吐痰;不许在阅览桌上乱涂乱画;离座位时自觉将凳子放入桌下,出入时脚步轻盈。
7.读者要养成良好的抄摘资料的习惯。
8.读者应服从老师的管理,不准有任何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
9.请爱护室内的一切设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九、卫生保健室管理人员职责
 
1.每期拟定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期末进行总结,并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2.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定期编辑卫生宣传板报,建立健全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制度,培养学生个人卫生习惯。认真做好各项预防、接种和消毒工作。
3.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保健工作。新生入学要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学生健康卡片。每学年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做到一人一卡,并按项目准确清楚地填写个人健康卡片,作好统计分析工作,完善保存资料。经常掌握学生疾病情况,分析患病原因,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年终写出综合汇报材料。 
4.保健教师坚持每月对全校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5.负责做好学生视力保护工作,主动配合班主任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开展近视眼的防治工作。
6.加强课间巡视,处理好师生各种偶发伤痛事件,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7.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保健工作。
8.协同班主任开设学校健康教育课,收集整理开展健康教育课的资料和档案。 
9.承办校领导及教导处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卫生保健室管理使用制度
 
1.全心全意为师生保健服务,加强师德修养,坚持服务育人。 
2.学生进卫生室必须保持安静,讲文明,懂礼貌,听从卫生保健老师的指挥。 
3.学生小伤口可由卫生员动手处理,如果伤面大、出血多,则必须由家长带往医院就诊。 
4.卫生室服务范围基本上只限于在校内发生意外的师生,学生就诊必须由卫生员或班主任陪同。 
5.学生服药应该讲究卫生,必须自备茶杯。 
6.学生发病当天可由卫生室进行治疗,次日起,外科包扎可由卫生室继续处理,内科疾病由家长带其到医院就诊。 
7.学生发生骨折、大量出血等紧急伤害事故后,必须及时通知家长并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8.学生借用体温表量体温,必须留下学生证,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学生乱抛纱布、棉球,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由学校进行处理。
 9.卫生室有责对学校进行环境卫生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配合学校做好采光照明及各类教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0.配备好常用药品和器械,对各种药品和医疗器械做到专人严格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动用任何医疗药品,取药、用药必须登记。
11.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情况,及时更换、配制药品。
12.卫生室应积极积累和完善学校卫生健康资料,做到资料积累档案化。
 
二十一、卫生保健室药品管理制度
 
( 一)管理职责  
我校由保健老师负责学校药品质量的管理,每季定期检查,建立学校药品管理档案。  
(二)人员 要求
学校卫生保健室有从事药品管理人员应具有医士以上的技术职称,并要通过药监部门专业培训,合格上岗担任学校药品管理工作。 
( 三)采购验收  
1.学校卫生保健采购药品,依照政府招投标办法进行采购。
2.购进药品做好质量验收,包括药品的内外包装,外观性状及合格证的检查。药品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家、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数量、到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名等。    
(四)陈列存储  
1.药品专橱存放,药橱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2.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  
3.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过期不能使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4.变质、过期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药品使用     
 1.药品使用按照“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以防药品过期失效。  
 2.发放药品做好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姓名、原因、药品名称、数量、经手人等项目。
 
二十二、心理咨询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与来访者相互沟通,建立平等、信赖的工作关系。 
3.忠于科学,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以当事人为中心,提供最佳心理咨询服务。坚持整体性、发展性、坚持性、灵活性等原则,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4.明确自己工作性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来访个案,如果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应作好适当的转询建议。 
5.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和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活动。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任何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未经来访者许可,不泄露来访者秘密的信息。 
6.做到按时上岗,使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7.在咨询(辅导)活动中,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者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辅导)员的过分依赖。 
8.在进行正规心理测试前,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9.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二十二、网络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计算机校园网的系统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2.负责普及和推广利用校园网开展辅助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3.负责校园网络用户的开户和日常维护管理及网络用户的技术培训和问题咨询。
4.负责校园网内部网络信息安全、信息保密工作。
5.负责对校内、外的信息传输和交流,协助学校进行数字化校园建设。
6.负责学校自动化办公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正常运行。
7.负责校园网站的建设,检查督促各部门信息的收集、传送,并保证电子信息的正常发布和及时更新。
8.负责信息技术科目的教学、教师培训和校外人员的培训工作。
9.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三、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2.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3.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4.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5.心理信箱上、下午打开两次,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
6.做好有关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7.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8.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2:00—13:00。
9.每天的心理辅导老师按具体的工作安排进行值班。
10.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四、心理咨询室来访者须知
 
1.坦诚。向辅导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来访者应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辅导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自愿。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辅导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不要期待辅导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即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也不要以为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事实上,心理咨询不是“一帖灵”,世上没有灵丹妙药,所以请记住,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
4.尊重。尊重辅导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认真配合辅导教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辅导老师。
5.保密。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会被随意谈论,来访者的信息登记表不会被带出咨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一般地,来访者是否接受过咨询以及咨询的内容都不会被透漏给其他人。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
(1)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
(2)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
 
二十五、仪器室管理员职责
 
1.掌握教学仪器的保管、维修知识。建立健全收入、管理、使用、损耗、赔偿和借用等制度,提前做好仪器的年度计划和临时购补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
2.协助实验教师做好学生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的准备工作。
3.掌握仪器的分类和编号方法,安全、合理、整齐地存放仪器室内的仪器、试剂。
4.根据实验计划,提前检查仪器,做好一切实验准备。
5.发生损坏仪器事故后,要追究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向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监督处理意见的执行。
6.对仪器要经常进行维护和修理,保持仪器的整洁。
7.了解仪器实验室的安全规则,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熟知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8.仪器室的仪器、药品均属国家财产,要爱护、珍惜,决不允许私自挪用。
9.仪器购置、使用、损坏、变动等情况要及时登记,并妥善保存。
10.经常打扫仪器室的卫生,保持室内清洁。做好防火、防潮、防蛀、通风和防盗工作。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须关闭电灯、门窗帘,防止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即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二十六、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入库要按照教育部仪器配备标准,分学科、分类、按编号顺序存放入柜。建立仪器明细帐,填写柜卡,做到帐、卡、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接交手续。
2.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要有专门的存放点,并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各类仪器说明书、图纸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用。
3.仪器室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保洁工作。
4.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入柜,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5.仪器、设备领用、借用,必须在登记册上完备手续,不能私自外用。凡丢失或违规操6.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7.凡属固定资产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由管理人员申报,经学校组织有关技术、教学人员集体进行鉴定,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报区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备案。
 
二十七、实验室仪器借还制度
 
1.教学因教学需要借用仪器,用后应及时归还,领用药品应通过实验室工作人员记录消耗量。领用危险药品时,领用教师、两名管理人员共同在危险品专用册上签名,并严格控制数量,注意使用安全,剩余药品及时归还。仪器药品不准带回宿舍或其它地方供私人使用。 
2.为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如遇特殊情况,教职工借用仪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实验室才能借出,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3.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校长批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过期不还,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主动与借用单位联系收回,并对借用者给予一定的处罚。 
4.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须办理有关手续,并由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验收。 
5.借用仪器发生损坏时,均按仪器赔偿制度处理。 六、服务范围内的学校借用仪器与本校同等对待。
 
二十八、仪器室损失赔偿制度
 
1.教学仪器是特殊的知识载体,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创造才能的重要工具。爱护实验仪器是每个师生应尽的责任。
2.非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实验室及仪器室,擅自进入、损坏仪器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价值两倍的罚款。
3.学生实验室进行分组实验,必须严格听从实验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学生实验规则,爱护公共财物,在正确的实验操作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因仪器质量因素发生的损坏,不作赔偿。
4.凡不守纪律、不遵守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必须赔偿,并写出检查,严重者给予处分。
5.学生分组实验后或演示实验仪器归还时,实验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申报主管人员,酌情索赔。
6.教学仪器管理人员要定期向学校汇报损坏情况,贵重物品受损必须及时向学校写出书面汇报。
 
二十九、化学危险药品管理制度
 1.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药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进行处理。
 
三十、音乐教室管理人员职责
 
1.忠于职守,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负责音乐室的管理和使用。  
2.按教学大纲和学校教学计划,协助教师开齐开足音乐课,上好音乐课,充分发挥音乐设备的教学作用。  
3.爱护学校财产,做好经常性的防尘、防潮、防霉等维护工作,保证音乐器材性能良好。
4.学习和钻研音乐专业业务和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和教学水平。  
5.协助音乐教师做好器材使用台账、器材报损记录等工作。 
6.保持室内整洁、通风、干燥,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偷盗。
 
三十一、音乐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1.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  
2.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乱扔纸屑、杂物,禁止在教室内外墙壁、桌椅、地面乱涂乱画。  
3.离开教室前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学生进音乐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5.使用音乐教室,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音乐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7.保持音乐室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8.使用音乐教室者,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9.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10.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教室的,须经本室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三十二、音乐器材借还管理制度
 
1.使用音乐器材,必须遵守借用制度。
2.音乐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 每次课前须由教师本人与器材保管员完成器材借用手续。教师须 在“器材借还使用记录”签字后方可领取借用器材。不得安排或 指派学生代替教师领取器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器材室。教师有职责在自已的课时组织和管理好学生。
3.上课前,任课教师应提前十分钟联系。器材管理人员应 在课前准备好所用器材,任课教师一次领出,课中学生不得再领 器材。上课结束后,教师应积极组织学生将器材清点好,及时、 如数归还器材室。
4.下课后教师经清点无误归还音乐器材室应把借出的器材 如数归还。如有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的,不用赔偿;如果是故意 破坏或丢失应按器材的价格折旧给以赔偿。
5.班级日常活动借用器材,应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与项目 进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6.其他部门人员和外单位借用器材时,要经过分管主任、 同意,必须在负责器材室教师处登记方能借用。借用器材必须按 规定时间还清,以免影响上课。
7.人人要爱护音乐器材。凡有损坏、遗失的登记在借还登 记表上,并由管理员登记,照价赔偿后再给以注销。
 
 三十三、美术室管理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掌握有关技术,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各种美术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教学计划,按时上好美术课,提高学校美术教师的素质服务。
3.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及时向学校提出更新、增添各种辅助设备及教学软件的建议。 
4.认真做好各类设备及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管工作,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室内良好的环境卫生。 
5.做好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掌握用电、防火、防盗、防水等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三十四、美术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1.美术教室是用于美术教学的场所,要完善各种设备设施,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2.美术教室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常检查维护室内设备器材,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3.美术室的使用,须征得管理员的认可,并按规定制度使用。
4.由管理员制订本室使用计划,并由管理员监督做好使用记录工作。
5.做好室内课桌椅的整理、保洁工作,确保专用教室的正常使用。
6.学生进出美术教室,须整队并保持安静,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听从老师指挥,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不准携带无关物品,不准吃零食,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7.爱护室内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准随意动用,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8.每次使用完毕,遗留的颜料及废材料应及时清理,物品要摆放回原来的位置,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交接工作。 
9.须使用美术模型,应办理借用手续,并及时归还。
 
三十五、美术器材借还管理制度
 
1.使用美术器材,必须遵守借用制度。
2.美术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 每次课前须由教师本人与器材保管员完成器材借用手续。教师须 在“器材借还使用记录”签字后方可领取借用器材。不得安排或 指派学生代替教师领取器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器材室。教师有职责在自已的课时组织和管理好学生。
3.上课前,任课教师应提前十分钟联系。器材管理人员应 在课前准备好所用器材,任课教师一次领出,课中学生不得再领 器材。上课结束后,教师应积极组织学生将器材清点好,及时、 如数归还器材室。
4.下课后教师经清点无误归还美术器材室应把借出的器材 如数归还。如有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的,不用赔偿;如果是故意 破坏或丢失应按器材的价格折旧给以赔偿。
5.班级日常活动借用器材,应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与项目 进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6.其他部门人员和外单位借用器材时,要经过分管主任、 同意,必须在负责器材室教师处登记方能借用。借用器材必须按 规定时间还清,以免影响上课。
7.人人要爱护美术器材。凡有损坏、遗失的登记在借还登 记表上,并由管理员登记,照价赔偿后再给以注销。
  
三十六、舞蹈室管理人员职责
 
舞蹈室管理人员,应热爱舞蹈事业,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尽职尽责做好舞蹈室的管理工作。
1.执行学校有关舞蹈室的工作计划,舞蹈室内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2.每学期应根据教育和教学的需要,配合学校订购必要的器材及相关书籍。
3.有责任对进入舞蹈室内的一切人员进行登记及监督,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及时制止。
4.严格遵守学校舞蹈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舞蹈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尘、防虫、防毒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校舞蹈室的绝
对安全和整洁。
5.严格遵守舞蹈室及器材的借用手续,严禁不经批准将室内器材借出舞蹈室外。
6.接待经允许进入舞蹈室的人员要热情周到,举止大方,注重衣着整洁和仪容端庄。
7.舞蹈室每次活动后,应认真整理使物品归类,并把地板清理干净。
8.学生离室后,应认真检查电源关闭情况。
9.学生在室内活动要组织有序,教育学生不大声喧哗,不乱蹦跳,学生活动时,音乐音量要适中,以免影响其他部门的正常工作。
10.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加强学生练功时的教育和保护工作。
11.及时认真填写活动纪录。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三十七、舞蹈室管理制度
 
1.舞蹈室是学校音乐教学和培养学生艺术素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场所,非教学和训练时间,学生或他人不得随意入内。
2.音乐教学和舞蹈训练期间,负责教师必须对学生加强严格组织,要求学生爱护公物,严禁在地板、把手、镜面及墙面上涂、刻、划,禁止穿鞋底过硬或鞋底带钉、金属的鞋上地板。 
3.专职教师必须加强对舞蹈房内器材的管理,教学训练结束,教师应及时关锁门窗。 
4.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器材摆放整齐,地板坚持拖洗、镜面应经常用干净抹布擦尘,非训练期,镜面应及时用帘布遮掩。
5.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学生舞蹈练功和训练中,教师应注重科学指导,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学生扭伤、摔伤。
6.学生进入室内,更应加强文明守纪,服从教师组织安排,不喧哗、不吵闹,禁止追逐奔跑,翻越把杆等不规则行为。
 
三十八、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1.体育器材是学校进行体育教学,开展体育活动和比赛的必要设备,应按教学仪器管理规范要求,登记上账,做到账、卡、物相符。
2.器材设备应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更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室内体育器材要分类上架存放,存放环境有防潮措施,保持干燥通风。室外固定器材要注意日常保养维护,经常检查易松动和易损坏件,如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器材设备,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凡丢失器材或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由当事人赔偿。
5.师生个人使用体育器材,必须遵守学校的借用制度。教师因教学需要长期借用器材,应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不得超过一学期,超时需重新办理借用手续。严禁私自占有器材设备。
6.学生上课禁止用手中器材相互打闹嬉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十九、体育器材借还管理制度
 
1.使用体育器材,必须遵守借用制度。
2.体育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 每次课前须由教师本人与器材保管员完成器材借用手续。教师须 在“器材借还使用记录”签字后方可领取借用器材。不得安排或 指派学生代替教师领取器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器材室。教师有职责在自已的课时组织和管理好学生。
3.上课前,任课教师应提前十分钟联系。器材管理人员应 在课前准备好所用器材,任课教师一次领出,课中学生不得再领 器材。上课结束后,教师应积极组织学生将器材清点好,及时、 如数归还器材室。
4.下课后教师经清点无误归还体育器材室应把借出的器材 如数归还。如有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的,不用赔偿;如果是故意 破坏或丢失应按器材的价格折旧给以赔偿。
5.班级日常活动借用器材,应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与项目 进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6.其他部门人员和外单位借用器材时,要经过分管主任、 同意,必须在负责器材室教师处登记方能借用。借用器材必须按 规定时间还清,以免影响上课。
7.人人要爱护体育器材。凡有损坏、遗失的登记在借还登 记表上,并由管理员登记,照价赔偿后再给以注销。
 
四十、书法教室管理人员职责
 
1.管理人员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开放和关闭书法室。 
2.管理人员负责保管、整理、维护书法室内物品。保持书法室内的物品摆放有序。 
3.配合辅导教师认真组织好学生,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正确使用书法室的设备。  
4.使用完书法教室后,要及时关闭室内电源、关好窗子锁好门,保障安全。  
5.坚持每周定时的组织学生清理书法室内卫生,清扫地面,擦洗器具,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6.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书法方面的相关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全校性的书法展评活动。 
7.书法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部室,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无关人员入内。 
8.管理员要对书法室的使用要认真记录,期末整理归档。
 
四十一、书法教室管理制度
 
1.书法教室由专人管理,学生在课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带好书法用具。 
2.学生在教室的组织下有秩序进入教室,并按教师安排的位置就坐。 
3.学生进入书法教室后,要保持安静,书法教室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整理好书法用具后等老师来上课。 
4.课后收拾好自己的用具,整理桌椅,保持教室的整洁。到指定地方清洗学习用具。使用书法用具要轻放,使用完毕将器材、作品整理好方可离开。 
5.书法教室内要保持安静、清洁,严禁吐痰、严禁乱丢废弃纸等赃物,不得在桌椅、墙壁上张贴画、乱写乱钉。要坚持每周一次大扫除。 
6.管理教师要做好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的工作。记好专用教室使用和维护记录,保证设施设备完好。 
7.室内所有设备和财产要倍加爱护,各种设备的使用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不得任意调换,学生使用时要爱护,无故损坏照价赔偿。 
8.加强管理,注意防火防盗,定期检查室内设施,离开教室前须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关好电灯、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