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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12 10:32:3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并作好记录。
2.负责落实校长办公会议决议,检查落实情况。及时督办。
3.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通知和规章制度等文件,并督促实施。
4.逐周安排学校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完成综合性工作。
5.掌握印信,对外办理行政介绍信。
6.负责全校的公文收发、文件资料缮印及文件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
7.负责对外接待工作,接待应邀来访的宾客、处理有关的来信来访。
8.负责全校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9.负责师德师风考核,绩效考核,职称评聘,校委值日等工作。
10.完成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校级领导带班校委值日制度
 
为了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范围
每周每天由一名校级领导带领一名校委成员值班,必须全天在岗负责当天学校发生的一切事务的处理。重大事务报校委会商讨决定。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当天学校(包括村级小学、幼儿园)发生事务的人、事、物等的接待和处理(包括电话、短信通知等);
2.负责检查当天师生的常规执行情况,每天不少于2次,并作好记录备查;(请假条登记后交教导处存档备查)
3.负责督查当天教师签到、销到、点到,对公假、病假教师课务要联系教导处作出安排(事假教师自行安排的要检查是否与请假条符合和落实到位情况),且都作好记录。考勤表每天到时间收缴,由值日校委保管,每月开会统计一次公示。
4.值日人员每天早晨上课前15分钟必须到校,在学校大门口迎接学生,禁止学生带零食、包装食品等进入校园。放学前5分钟,在校门口疏导学生和车辆,让学生有序安全离校;
5.负责当天学生课间操、大型集会督促班主任或教师及时到场,对各办公室、教室进行巡查,要求保持卫生整洁,并作好记录;
6.值日校委负责当天校务日志的填写、登记,带班校长核实签字认可。
(三)责任处罚
1.带班领导、值日校委严格按值日安排工作。不在岗的(经批准出差或有事自行调好班的除外),除扣发当天值班费外,按旷工一天处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60元。
2.工作期间,没有完成工作职责任何一条,扣发当天值班费。对因此而引发的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四)值日安排
每学期按实际校委成员作出安排。
 
三、教代会制度
 
(一)教代会的法律地位
《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育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育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二)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的任务是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努力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把学校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型学校。
(三)教代会的职责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3.讨论和通过教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由校长颁布施行。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四)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和义务
1.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代表调离学校时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代表连续一年以上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停止。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或依照民主程序撤换本单位教职工代表。
2.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闭会期对学校有关工作检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加好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联系群众,协助做好群众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五)教代会的组织制度
1.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三年为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每次必须一半以上教职工参加;遇有需要处理重大事项,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或党支部、校长、工会主席共同研究决定,可临时召开代表会议。
2.每次大会均由本届选举产生的由包括党、政、工的主要责任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主席团主持。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与表决必须获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志才有效。
3.教代会征集代表提案为一年一次,提案处理情况应及时公布,并在下次教代会上报告;教代会可成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由大会选举产生。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六)教代会的召开                                                    
1.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代会常委或全体代表参加,汇报本届教代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提请教代会常委或全体代表审议通过。
2.开大会
开好教代会是教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重要保证。因此,要严格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认真主持开好大会。
会议召开前,大会主持人核实出席大会的教工代表人数。到会代表超过 2/3,即可宣布开会。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大会报告:
由校长作工作报告或有关行政负责人作专题议案报告;由工会主席或教代会常委汇报上届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提案处理情况以及本届大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2)分组讨论:
分组对大会报告、议案等进行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定草案或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各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
(3)大会发言:
由组长或推选出来的代表在大会发言,陈述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教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4)大会表决:
对各项方案、大会决议、表决草案或候选人进行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投票两种表决形式,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需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大会决议是教代会对其各项议题做出的决定,是教代会职权的表现形式。决议落实得好不好,是检验教代会能否发挥作用的重要标志,党、政、工必须通力合作,认真贯彻落实。为了维护教代会的权威和大会决议的严肃性,教代会的决议任何人不能随便修改。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确需修改时,经党、政、工联席会议或教代会常委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召开教临时会议进行讨论, 并就修改内容表决。
(七)学校工会委员会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主持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四、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
 
为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1.依法执教(10分)
热爱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岗位意识强,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由于工作不负责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和过错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不给分,开会缺席一次扣2分,工作中无故不服从安排每次扣2分。
2.热爱学生(10分)
热爱、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不训斥、挖苦学生,不歧视学生,严禁对学生人格侮辱,不体罚学生;不用罚抄作业等形式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用罚款现象处理事件、用经济手段惩罚学生。出现违规行为每次扣2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遵纪守法(10分)
自觉遵守社公德、职业道德、学校规章制度,严肃劳动纪律。参与赌博或不健康娱乐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私自巧设项目乱收费者每次扣5分,直至取消师德师风得分。
4.为人师表(10分)
注重师表形象,衣着得体,严格遵守“文明行为和文明用语”,不在教室内吸烟,不在课堂上接打、玩弄手机,出现以上情形,每次扣1分。
5.团结协作(10分)
同志之间团结互助,尊重同事,不信谣、不传谣,不背后搬弄是非,教师之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在同事中发生争吵,出现恶语伤人者;传播毫无根据的言语,影响他人团结者;工作上不能团结合作者;做人阳奉阴违,工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6.家校同创(10分)
主动与家长联系、尊重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教育思想和方法,并取得支持和配合,每学期至少家访或单独联系沟通十次以上。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粗暴,家长投诉,查有实证者每次扣2分。
7.廉洁从教(20分)
不得违规办班,搞有偿家教,私自组织学生推销或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向学生家长索、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师德师风得分并依法依规追求责任。
8.工作纪律(20分)
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得分参照《学校考勤制度》。
本细则由梨溪中心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解释。
 
附件:
师德师风考核表
教师姓名:           考核年度:
项目 内容 分值 得分
依法执教 热爱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岗位意识强,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由于工作不负责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和过错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不给分,开会缺席一次扣2分,工作中无故不服从安排每次扣2分。 10  
热爱学生 热爱、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不训斥、挖苦学生,不歧视学生,严禁对学生人格侮辱,不体罚学生;不用罚抄作业等形式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用罚款现象处理事件、用经济手段惩罚学生。出现违规行为每次扣2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0  
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社公德、职业道德、学校规章制度,严肃劳动纪律。参与赌博或不健康娱乐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私自巧设项目乱收费者每次扣5分,直至取消师德师风得分。 10  
为人师表 注重师表形象,衣着得体,严格遵守“文明行为和文明用语”,不在教室内吸烟,不在课堂上接打、玩弄手机,出现以上情形,每次扣1分。 10  
团结协作 同志之间团结互助,尊重同事,不信谣、不传谣,不背后搬弄是非,教师之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在同事中发生争吵,出现恶语伤人者;传播毫无根据的言语,影响他人团结者;工作上不能团结合作者;做人阳奉阴违,工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10  
家校同创 主动与家长联系、尊重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教育思想和方法,并取得支持和配合,每学期至少家访或单独联系沟通十次以上。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粗暴,家长投诉,查有实证者每次扣2分。 10  
廉洁从教 不得违规办班,搞有偿家教,私自组织学生推销或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向学生家长索、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师德师风得分并依法依规追求责任。 20  
工作纪律 详见《学校考勤制度》 20  
总分   100  
  
五、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宜黄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核心,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廉等,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吴方荣
副组长:邹来贵 熊建国 袁金保 方凤英
成  员:常小忠 余道华 艾念平 颜云 陆丽慧 李秒
(四)考核对象
依法享有绩效工资的教职工人员。
(五)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内容主要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所规定的教师职责和能力业绩。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每学年末(计算时为上一年8月1日至下一年7月31日止)考核一次。
1.教师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出勤、承担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方面。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评分和民主测评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出勤10分,承担工作量20分,数育教学过程25分,教学效果30分,民主测评5分。
(1)师德师风(10分)
①热爱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2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意识强,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由于工作不负责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此项不给分。开会缺席一次扣0.5分。
②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2分)。不训斥、挖苦学生,不歧视学生,严禁对学生人格侮辱,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用罚款等经济手段惩罚学生;出现违规行为每次扣0.5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此项不得分并依法追究责任。
③遵纪守法,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2 分)。严肃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无教育教学事故发生。参与赌博或不健康娱乐行为的,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此项不得分。私设项目收费此项不得分。无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此项不得分。
④注重师表形象,衣着得体,语言文明(1分)。不在教室内吸烟,不在课堂上接打、玩弄手机,出现以上情形此项不得分。
⑤团结友爱,相互尊重(1分)。不信谣、不传谣,不背后搬弄是非,教师之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有传播毫无根据的言语,影响他人,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此项不得分。
⑥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1分)。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在工作中能得到家长的支持配合,按要求完成家访次数。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粗暴,家长投诉,查有实证者每次扣0.5分。
⑦廉洁从教。(1分)违规办班,有偿家教,私自购买教辅资料,向学生家长索、拿、卡、要者,此项不得分,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2)出勤10分
详见《教师考勤制度》
(3)工作量(20分)
①教师满工作量的确定:校级领导原则上为教师课务的三分之一,中层干部在平均课时量的基础上减2节,其它管理人员减1节。以学校教导处安排课时为准,达到课时量则确定为达到工作量。
②未满工作量扣分办法:语数英扣分系数为1,其它学科扣分系数为1.3。例如:某其它学科教师课时量少2节,其工作量得分=20分—2节×1.3=17.4分。
(4)教育教学过程(25分)
详见《教师教学常规工作管理制度》
(5)教学效果30分
①及格率:(10分)(见附表:及格率评分标准)
及格率评分标准
百分率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得  分 10 9 8 7 6 5 4 3 2 1
②优秀率(5分)
A、根据各年级学生总数的30%,算出优秀人数。
B、(×100%)最后求出教师优秀得分率(见附表)
百分率 1% 5% 10% 15% 20% 25% 30%+
分值 0.167 0.835 1.67 2.505 3.34 4.175 5
③平均分(15分)
全年级平均分为8分,超全年级平均分每分加1分,少于平均分每分扣0.8分。(加、减分以8分为基分)
④语、数、英除外的其他学科教师教学效果的确定,以学校教师教学效果平均分与最低分的中间值为教学效果得分。
⑤加分项目:
a.完成校、县、市、省、国家级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每节依级分别加1、2、3、4、5分。无故不服从或不负责任者每次扣0.5分。教师参加校、县、市、省、全国优质课竞赛,获一等奖者按不同课题每次加1、2、3、4、5分,每低一个等次减20%,教师参加说课竞赛按优质课标准折半计分。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竟赛(体育团体奖、艺术团体奖、教学质量抽测团体奖除外),按校、县、市、省、全国一等奖分别加1、2、3、4、5分(同一人次按最高奖计算),每低一个等次减20%。教师撰写论文或发表新闻报道,按县、市、省、全国一等奖分别加1、2、3、4分,每低一个奖次减20%。不同项可累计加分,但最多不得超过5分。
b.全县抽测加分,抽测成绩(以班级平均分为依据)在全县第1、2、3、4、5、6名者分别加6、5、4、3、2、1分,若全县倒数1、2名,分别扣除4分、2分。
(6)民主测评(5分)
2.班主任绩效考核
(1)班主任津贴按每生3元/月标准计发;根据学校制定的《班主任工作评估方案》进行量化评估,中心小学每学年班主任工作评估排名倒数第一的班级,学校可对班主任进行撒换,并扣其部分津贴。
(2)计分详见《班主任评估方案》。
教师绩效考核总体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在学校公开并报县教体局批准后实施。
(六)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旷工及各种假期的绩效工资计发。
(1)旷工(含因公外出或请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正当假期而逾期不归的),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扣发本人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60元/天;旷工达到解聘条件(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
(2)病假期间的绩效工资计发
病假(重特大疾患不能工作或住院治疗者除外,以住院发生费用清单为依据)在2个月之内的,按工作日仅扣发本人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10元/天。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除按工作日扣发本人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10元/天外,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月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给;连续病假(含全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除工作日扣发本人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10元/天外,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础基性绩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80%计发。
(3)婚假、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计发。
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的教职工,其婚假、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4)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计发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正常产假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给;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延长产假二个月之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30%发放。延长产假累计超过二个月未达到四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给,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延长产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仅发给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以上扣发绩效工资时间均指假期。
2.受党纪、行政处分人员绩效工资计发
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扣发个人全年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扣发个人全年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职、撤职及以上处分的,扣发个人全年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组织批准借用人员绩效工资计发
(1)借用到义务教育学校或完全中学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员,其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接受学校,由接受学校根据本校绩效考核法发放。
(2)借用到非义务教育学校等其他单位的人员的绩效工资按其本人绩效工资在原学校(或接受单位统筹考虑)计发。
(七)考核程序
1.考核时间
对教师的绩效考核工作按学年度进行,具体考核时间为每年7—9月。
2.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工作总结和自评,填写学校制定的考核量化表。
(2)民主测评。
(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结合教师自评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对逐个教师进行量化评估。
(4)校内公示。对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得分进行为期5—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考核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1.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全年总额的3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的教学成果奖及考勤奖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发放。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发绩效工资,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因违反政纪国法,受到治安拘留或处以罚款的;
(2)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严重受伤、死亡、残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3)非法越级上访的;
(4)散布反动言论,参加、宣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它宗教迷信活动的;
(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贵重土特产或礼品的;
(6)参加打牌赌博等“黄、赌、毒”活动的;
(7)有偿家教,私自征订课外教辅资料,在校外社会机构兼职兼课的;
(8)其它严重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每年发放一次,在学校考核结束后兑现。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4.本方案涉及内容与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等不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细则
本细则均采取累加分制,没有最高分限制。
(一)教龄:从参加教育工作开始计算,按每周年博士2.0分、硕士1.5分、本科1.2分、专科1分、中师0.8分、中专及20年以上教龄的高中毕业生0.6分、其它学历0.5分计算得分,不封顶。
(二)任现职年限:每周年计1分,不封顶。
(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职务:竞聘年限内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计15分、10分、6分、4分。任现职来近三年中担任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分别计3分、2分、1分;同级副职低0.5分。按最高职务计分,兼职按最高职务计分。此三项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15分。
(四)荣誉称号:任现职以来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性荣誉按国家、省、市、县、镇级分别计15分、10分、8分、6分、2分,单项荣誉按同级别的折半计分。不同称号、不同年限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5分。非党、政、教育工会和教育系统内部的其它荣誉不计分。
(五)公开教学:任现职期间承担全国、省、市、县、镇示范课或研究课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可累计至10分。
(六)优质课:任现职期间获得学科教学竞赛一等奖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获奖等次每低一级相应按二等奖比一等奖少40%,三等奖比二等奖少20%计分。录像课、说课竞赛按优质课折半计分,可累计至10分。
(七)论文与教案:任现职期间获得论文、教案(含说课稿)评选一等奖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获奖等次每低一级相应按二等奖比一等奖少40%,三等奖比二等奖少20%计分。可累计至10分。
(八)发表文章:任现职期间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教学论文(含教案),发表于国家正式期刊、报纸(刊号有CN、ISSN标识为准)在1200字以上按国家、省、市级、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合作论著的第一作者计得分的2/3,第二作者计得分的1/3,多人按第二作者均分得分的1/3。不同论文可累计加分,最高为10分。1200-600字之间按以上减半计分,600字以下按以上1/4计分。非教学论文类的发表文章按以上的1/4计分。
(九)教具与课件:获得自制教具、CAI课件评选一等奖,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获奖等次每低一级相应按二等奖比一等奖少40%,三等奖比二等奖少20%计分。不同教具、课件可累计至10分。
(十)学科竞赛: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科竞赛按以下计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计8、7、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计6、5、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计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计2、1.5、1分;镇级一、二、三等奖分计1、0.5、0.2分。取名次者按1名为一等奖、2、3、4为二等奖、5、6及以下为三等奖。同人同项只取最高级计分,同人多项和同项多人可累计加分,主教练计得分的2/3,其他教练计得分的1/3,但最高累至不得超过10分,且国家级不超10分,省级不超8分,市级不超6分,县级不超4分,镇级不超2分。
(十一)课题实验:经国家、省、市、县、镇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认可并获阶段性成果的,按国家、省、市、县、镇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2分。获正式验收的加倍计分,不同课题可累计加分,主持人计得分的3/5,参与人(前三名)计得分的2/5。课题必须是确实在校委领导下组织认真实施,未实施按1/3计分。参加验证性的教学实验,并经验收合格,按同级别主持的教改实验,折半计分。累积至10分止。
(十二)教材与专著: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教材或是教学专著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计12、10、8分,县级及以下计2                                                                                                                                                                                                     分。合著的第一作者计得分的2/3,第二作者计得分的1/3,多人按第二作者均分得分的1/3。不同著作可累计加分,最高为12分。非教学类的著作按以上的1/4计分。
(十三)教师基本功:参加各类基本功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计8、7、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计6、5、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计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计2、1、0.5分;镇校级一、二、三等奖分计0.5、0.3、0.2分。取名次者按1名为一等奖、2、3、4为二等奖、5、6及以下为三等奖。镇级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县级累计不超过3分,市级累计不超过5分,省级累计不超过8分,国家级累计不超过10分,。
(十四)职业道德:按《梨溪中心小学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计分,总分为20分,按近三个学年累积扣分,扣完为止。
(十五)工作纪律、工作量:
1.教师出勤按《教师考勤制度》计分,出勤项三年累积总分为24分。
2.任课工作量计分详见《绩效考核方案》中“工作量”。三年累积总分为12分,一学期上课不满一半时间该项该学年不计分。
(十六)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2014年以来)按一次“优秀”计2分,“称职”的计1分,其它不计分。
(十七)教学效果:取近三学年来的教学效果平均得分来确定等级。每学期教学效果计算方法如下
1.及格率:(10分)(见附表:及格率评分标准)
及格率评分标准
百分率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得  分 10 9 8 7 6 5 4 3 2 1
2.优秀率(5分)
(1)根据各年级学生总数的30%,算出优秀人数。
(2)(×100%)最后求出教师优秀得分率(见附表)
百分率 1% 5% 10% 15% 20% 25% 30%+
分值 0.167 0.835 1.67 2.505 3.34 4.175 5
(3)平均分(15分)
平全年级平均分为8分,超全年级平均分每分加1分,少于平均分每分扣0.8分。(加、减分以8分为基分)
4.全县抽测加分,抽测成绩(以班级平均分为依据)在全县第1、2、3、4、5、6名者分别加6、5、4、3、2、1分,若全县倒数1、2名,分别扣除4分、2分。
5.语、数、英除外的其他学科教师教学效果的确定,以学校教师教学效果平均分与最低分的中间值为教学效果得分。
6.校级班子按管理岗位计分。
7.若因学校安排的工作有变动,一学期教学不到一半时间,则当学年的成绩按上或下一学期的排名计算。不在岗的当学年度无教学成绩。享受国家规定假期的教师计当年平均分。
(十八)教学常规:按教导处的近三年的记录确定等级,得分在95%以上计为优秀,得10分;得分在85%以上计为良好,得7分;得分在85%以下计为一般,得4分;得分在65%以下计为差,得2分。 
(十九)说明:1.“任现职”均指与要竞聘的岗位相对应低一级或等级的职称资格,例如要竞中小学高级岗位,其任现职是指获得中小学一级职称资格。时间界限无特别说明,均指任现职以来的时间。2.业绩除非特别说明均指任现职以来至竞聘之日的业绩。3.上述加分均要提供原始材料或文件,否则不加分。4.为便于操作,本细则中的牵涉到年限计算均以虚年计算,暨直接用年代相减,不考虑到月份。6.本细则未说明项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十)本细则由宜黄县梨溪中心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解释。
  
七、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学校常规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执行方法
1.时间: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作息时间,根据教育教学规律,结合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本校实际,制定的教师上班作息时间表。
2.对象:中心小学、幼儿园全体教职工。
3.管理办法:
(1)考勤经费由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抽取。制度中扣发金额的指扣除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2)教职工每人每学期计考勤总分为100分,执行违反制度扣分制。
(3)教职工考勤情况每月统计公示一次,学期终全面统计,纳入学期评优评先、绩效等考核管理。
(4)一学期未请任何假(公假除外)、未违反任何一项制度,视为全勤的教师,另加50分奖励。
(二)考勤管理细则
1.签到、消到制
(1)全体教师必须在每天的上午(6.30—8.20)签到、下午放学(3.50—6.30)销到。
(2)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执行,规定时间内未到的,值日校委要记录缺签、缺销。每缺签、缺销一次扣2分并扣款10元。
(3)无故旷工一天的扣20分并扣款60元。
2.上课、坐班制
(1)教师必须严格按教导处安排课表认真上好课。值日领导每天不少于查课2次,发现教师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分并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5分并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以旷课论处,旷课每节扣10分并扣款30元。发现教师接打手机等与上课无关事情、体育课不管理学生、学生单元测试后不管理,一次扣3分并扣款20元,如产生学生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2)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私自调课的,双方均以旷课论处。
(3)教导处安排的代课,教师必须无条件接受,如不到岗,按旷课论处。
(4)无课教师必须要在办公室坐班办公,如临时有事,一小时内经值日校委批准并做好记录有效,一小时以上按请假制处理。值日领导每天巡查点到不少于2次,未经请假,15分钟内点到不在的以迟到论处;一小时以内未到的,以旷课一节论处;一小时以上以旷工论处。
(5)教师在上班期间,严禁上网游戏、娱乐、聊天、炒股,严禁从事带小孩、下棋等与教育教学无关事务,经查实,每次扣2分并扣款30元。
(6)被上级领导查到不在岗或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每次扣10分并扣款60元,情节严重的报县主管局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7)以上条款旷课和旷工可累计计算。
3.集体活动、例会、政治、业务学习制
(1)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例会、政治、业务学习,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参加,例会、学习还必须做好笔记。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并扣款20元。
(2)学校例会、集体活动等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请事假一次扣3分并扣款20元。
(3)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按活动或会议时间多少,以旷课节次论处。
4.请假制度
教师有任何事情,都必须先请假,且必须写好请假条(校委出差、下乡要写出公假条,来不及的,要先电话知会,事后补上备查),经相关领导批准,报值日校委记录,教导处存档,方可离岗。1个工作日以内,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签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由校长签批;3个工作日以上由县主管局局长签批。特殊情况电话请假的,必须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补齐所有材料。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以旷工论处。(注:请假条中要写清请假的时间、原因、假期中所任的班级课务,事假的还要写清自己调课后的代课教师)
(1)公假
由校委会研究或校长批准,报值日校委记录备案。公假由教导处安排,需要代课的,由学校安排代课补贴。
①法定假日;
②国务院规定,法定假日之外的;
③为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和学校工作需要,出差的;
④为加强政治、业务水平提高,参加各类培训的;
⑤为提高学历水平,参加进修或函授的;
⑥其他由学校安排工作的。
(2)事假
①教师一学期允许累计请事假3个工作日。此3个工作日不扣分,但必须自行调好课,如未按请假条上安排的上课,以请假人旷课论处;
②一学期累计事假3个工作日以上,10个工作日以内,从第4个工作日起,按每工作日扣发30元计算;
③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从第11个工作日起,按每工作日扣发60元计算。
(3)病假
①教师一学期病假累计1个月以内,必须写好请假条,大病事后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单或医院病历证明进行销假,小病凭乡镇医院处方或病历销假。证明、单据经核实复印,粘于请假条后一同备案。
②病假期间课务由教导处安排,学校支付代课津贴。如经查实虚报病假的,以旷工论处。
③一学期连续病假(含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按县主管局或人事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5.相关法定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的假期,以公假处理。此假期包含法定假日,如星期六、星期天等。
(1)婚假:法定年龄内初婚的,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另加15天。
(2)丧假:直系亲属 (指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过世,假3天。
(3)产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教师享有,一般产假90天。晚育 (24周岁以上生第一个子女)加假30天,同时其配偶在本校的给10天护理假。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需要延长产假的,经本人申请,按县主管局或人事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4)流产假:领取生育证女教师流产,怀孕不满2个月的产假为15天;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内的,产假为42天;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难产或早产不治的,给予75天产假。
(5)计划外怀孕,2个月内终止妊娠,凭医院证明,给予7天计生假。
(6)以上规定如与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
  
八、班主任工作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实现班主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完善和提高班主任工作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班主任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为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体魄健康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职责:
1.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品质;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2.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3.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协助学校贯彻实施《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4.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和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兴趣和特长。
5.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受的集体。
6.负责联系和组织科任教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互通情况,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
7.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质评定和有关奖惩的工作。
8.联系本班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三)其它事项:
1.副班主任必须协同班主任做好本班相关工作。
2.班主任得分详见工作量化表。
 
附件:
班主任工作量化表
项目 分值 评估内容及要求 评估方法 计分
班级工作25分 6分 有工作计划总结,学生花名册,有班干、队干、并有明确分工 计划总结落实到位计2分,有学生花名册计2分,查班级手册、无则扣5分  
2分 有班干值日表及制度 查班值日表,无则扣2分  
△5分 报名、发书本及学校布置的其它任务等 未及时完成,每次扣2分  
△4分 素质报告操评工作 全部完成计4分,每少一本扣0.5分  
3分 班务栏中有(课程表、作息时间、学生安全“六不准”签名表) 保存至每学期结束计3分,少一项扣1分  
△5分 临时工作 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及规定计5分,安排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  
德育工作25分 5分 主动做好事,事迹突出 事迹突出的加2—5分,全县表彰加20分  
△8分 佩带红领巾,穿校服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 佩带红领巾少一人扣0.5分,穿校服少一人扣0.5分;两操少一人扣0.5分,两操班主任未到场每次扣1分  
△2分 关心爱护学生,无体罚学生现象 听反映,如有每次扣2分  
2分 班队班纪好,无犯罪、打架、偷窃等现象 查值周记录,听反映,如有每次扣2分  
△3分 后进生转化 有成绩转化记载计2分,有品德行为转化记载计1分  
△5分 校家同创 利用微信等形式跟家长联系沟通计1分,按要求进行家访并有记录(每学期不少于班级学生数的三分之一)计2分,缺一次扣0.5分;召开家长会并要有语数英科任教师到场计2分  
教学效果
5
△3 本班学生期末考试平均分全镇排名 第一名计3分,第二名计1分,其它名次不得分。  
△2 本班学生参赛(包括音、体、美、青科普、发表文章)按得奖级分别加分 学生个人获奖按县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分,校级计一半分。  
环境卫生财产20分 3分 班级财产管理 根据总务处的核查,丢失每件扣2分,损坏的每件扣1分  
△5分 教室布置规范,每月有内容更换,定期出班刊(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 开学初检查一次不规范、不及时扣2分,每检查一次,未更换扣2分,检查未出班刊一次扣5分  
△10 教室清洁区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要做到“三无”即顶无蜘蛛网、墙面无乱涂乱画现象、地面无果皮纸张 查值周表,不清洁一次扣2分,劳动课班主任未到场每次扣2分  
2分 保护环境卫生,无折树攀花乱丢乱扔,随地在小便等 查值周记载有一次扣1分  
安全工作
25分
△25分 安全教育有记载;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开学后、期中、放假前必须有) 每学期安全教育不少于20次记录,缺少一次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每次扣5—10分  
得分 100分      
说明:
1.每班基分为100分,评估时在此基础上加减分。
2.正、副班主任奖金比例为3:1.
3.每周由值周校长、值日校委与少队采取定时与不定时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天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4.各扣分和加分每周五末由德育处进行统计,根据分高低评出的“优秀班级”加(1分)。
5.此评定结果将直接决定优秀班主任的评比。
6.标有“△”条款副班主任必须协助工作。
  
九、少年宫兴趣小组活动管理制度
 
为提高兴趣小组活动质量,规范兴趣小组的管理,现对兴趣小组的建立,学生参加兴趣小组的办法,兴趣小组活动的要求、考核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兴趣小组的建立
1.学校全体教师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特长,主动向学校申报自己的兴趣小组并提出所要达到的目标。
2.学校校委会讨论教师申报的兴趣小组,本着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配置兴趣小组的辅导教师。
3.兴趣小组为校级兴趣小组,每周根据规定活动若干次,学校给予辅导老师相应误餐补助。
(二)学生参加兴趣小组的办法
1.全体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兴趣小组内容,可自主选择、可跨越年级参加1-2个兴趣小组。
2.学生如有正常、合理的理由可以退出兴趣小组,履行相关手续后,可选择进入其它兴趣小组活动。
(三)兴趣小组活动要求
1.所有校级兴趣小组都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高质量开展活动。
2.活动过程中,教师必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活动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3.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4.辅导教师如有外出学习等特殊情况,应提前报教导处批准并通知学生暂停活动。
5.部分校级兴趣小组应按规定及时上交作业。
6.辅导教师必须对学生活动提出注意事项和要求,特别是体育兴趣小组学生必须排队有秩序地进入活动地点,认真开展兴趣小组活动。
7.辅导教师要认真准备活动材料,备好活动课教案,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每次活动,活动后及时做好资料收集工作。
8.活动课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兴趣,促使每个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发展智力和特长,培养兴趣。严禁把活动课上成文化课。
9.各兴趣小组要坚持活动前点名制度,对缺席学生要问清原因作好记载,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严禁学生旷课。
10.每次室内活动前后,要及时做好活动室卫生工作,做到教室地面清洁、台凳整齐、物品完好,并及时关锁。
11.全体师生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任意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放学后,学生要及时离校,值日教师按规定作息时间清校。
(四)考核方法
1.学校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兴趣小组活动进行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自己职责的辅导教师按规定扣分,并纳入教师总评考核之中。
2.期末对兴趣小组进行考评,成绩突出者颁发优秀辅导教师荣誉证书,并进行物质奖励。
  
十、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抚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抚办字〔2008〕86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抚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抚教人字〔2010〕9号)《关于规范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抚教人字〔2018〕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抚州市县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抚人社发〔2019〕7号)和《关于印发宜黄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宜教体字〔2020〕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宜黄县梨溪中心小学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专业技术五至十三级岗位。
二、基本任职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四)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五)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六)凡离岗后又返岗的,须返岗后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满两周年方可参与聘任。
(七)经组织同意借调(或交流、跟班、挂职锻炼)到教体系统内和教体系统外的人员在其所在编制单位进行聘任。退职校级领导干部竞聘时要在岗并承诺上班到退休。如晋升后不能正常上班的,则取消已聘任的高一等级岗位,降为原岗位等级。
(八)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内不得参与竞聘:
    1.凡有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有严重影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以上级查处为准),当年不得参与竞聘。
    2.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者,当年及次年均不得参与竞聘。
3.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从当年起3年内不得参与竞聘。
4.教师资格暂缓注册人员当年不得参与竞聘。
5.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参与竞聘的情形。
三、专业技术条件及竞聘评分办法
(一)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满5周年以上,首次竞聘应在副高岗位上任职10周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指全日制,下同)的任职年限可放宽2年。
1.直接聘入条件: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足以上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⑴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⑵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或省级人选;
⑷省特级教师;
⑸获得省部级综合奖的:主要指全国(省)模范教师、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教师、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师德标兵、全国(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发文为准)。
⑹竞聘时, 3周年内退休的人员,在满足前五条直聘情况下,还有岗位空缺,按临退休年限依次直接聘任。
2.竞聘条件和办法: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足任职年限条件,不满足直接聘入条件,还有空缺岗位的,采取下列量化评估办法竞聘上岗。
(1)教龄:以人事档案里的教龄年限为准,教龄每周年计1.2分。
(2)任现职年限:每周年计1.2分,专业技术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计分。长期病假的人员(1年以上),病假期间不计算任职年限分值。
擅自离岗后又返岗的,离岗时间不计算教龄和任现职年限分值;因政策性落聘的,落聘时间折半计算教龄和任现职年限分值。
现在小学聘任各等级职称人员,原在中学期间聘任的职务比照对应等级,合并计算任职年限;教师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高职低聘,后又恢复原职聘任,前后聘任年限合并计算;教师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高职低聘,之前任的高职年限计入现任低职年限。
(3)具有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诚信承诺55岁退休的可享受退休加分。如到时未退休的,则取消已聘任的高一等级岗位降为原岗位聘任,以后不得再晋级。
(4)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4分,本科学历计3分,大专学历计2分,中专及以下学历计1分。学历不累计计分,取最高学历分。
(5)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1次优秀计1分,师德考核实行网上登记以来被评为1次优秀计1分。本项最多不超过2分。
(6)学术荣誉:
①省级学科带头人计6分;
②省级骨干教师计5分;
③市级学科带头人计4分;
④市级骨干教师计3分;
⑤县级学科带头人计2分;
⑥县级骨干教师计1分;
⑦校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计0.5分;
⑧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按国家、省、市、县分别计7、5、3、1.5分;
以上荣誉是指经层层推荐、选拔、评选并取得证书的教师,不适用于某一期培训取得的“骨干教师”证书的教师。以上荣誉不累计计分,取最高荣誉分。
(7)综合荣誉:
①省级荣誉:全省优秀中小学校长、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班主任、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全省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全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以省委、省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或省总工会发文为准)加5分;
②市级荣誉:全市优秀中小学校长、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市优秀教师、全市优秀班主任、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全市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以市委、市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局发文为准)加3分;
③县级荣誉: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县优秀教师、县优秀班主任、县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县优秀共产党员、县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以县委、县政府、县教育(体)局发文为准)加1.5分;
④镇级荣誉:镇优秀教育工作者、镇优秀教师、镇优秀班主任、镇优秀共产党员、镇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以镇党委、镇政府发文为准)加0.5分
综合荣誉除文中规定的部门(以括号中列举的部门为准) 颁发的文中所列的奖项外,其他部门颁发的其他奖项不列入竞聘条件。
(8)单项荣誉:
①部级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加4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文为准)
②省级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加3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或省委、省政府发文为准)
③市级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加2分。(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或市委、市政府发文为准)
④县级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加1分。(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或县委、县政府发文为准)
⑤镇(校)级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加0.2分。(以镇党委、镇政府发文或学习荣誉证书为准)
综合荣誉和单项荣誉不累计加分,取最高荣誉分。
(9)学科竞赛:
教师本人参加优质课竞赛或指导教师、学生参加竞赛(以教育行政部门发文或证书为准),获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分。教学基本功、教学能手、说课、录像课等竞赛相应减半计分。多次参赛可累计计分,同一项目的竞赛或同一次竞赛活动,取最高级别获奖计分,不累计加分。有多名教师指导老师或学生获奖的第一个指导教师记全分、其他指导教师记半分。本项总分不超过 5 分。
(10)课题:
主持并完成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题研究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 3 分、2 分、1 分、0.5分,前三名参与者(不含主持人)相应减半计分,课题须有立项批文(以教育部门发文为准)和证书、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题证书;多个课题只取最高分,不累计计分。本项总分不超过3分。
(11)校自评分(15分)根据教师近三年的综合业绩(教育教学工作绩效、班主任工作、工作量、出勤情况等)进行评分。详见《宜黄县梨溪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折算成15分。低于12分的,按12分计算。
    直聘或竞聘高一等级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的荣誉或业绩,均须为其在现任专业技术等级岗位上所取得。
自评者必须持原件到学校岗位等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将上述各项分数之和作为自评原始值。申报教师自评后,由学校岗位等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查自评原始值并算出业绩分值。
(二)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5周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任职年限可放宽2年。
1.直接聘入条件
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足以上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⑴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⑴-⑸条执行。
⑵符合五级岗竞聘条件中的学术荣誉条件①或综合荣誉条件①的人员。
⑶竞聘时, 3周年内退休的人员,在满足前二条直聘情况下,还有岗位空缺,休年限依次直接聘任。
2.竞聘条件和办法
参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竞聘条件和办法执行。
(三)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已聘任为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四)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满5周年以上,首次竞聘应在中级岗位上任职10周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任职年限可放宽2年。
1.直接聘用条件
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足以上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聘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 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①-⑤条执行。
⑵符合五级岗竞聘条件中的学术荣誉条件①或综合荣誉条件①的人员。
⑶竞聘时, 3周年内退休的人员,在满足前二条直聘情况下,还有岗位空缺,按临退休年限依次直接聘任。
2.竞聘条件和办法
参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竞聘条件和办法执行。
(五)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5周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任职年限可放宽2年。
1.直接聘用条件
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足以上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聘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 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①-⑤条执行。
⑵符合五级岗竞聘条件中的学术荣誉业绩条件①或②、或者综合荣誉业绩条件①的人员。
⑶竞聘时, 3周年内退休的人员,在满足前二条直聘情况下,还有岗位空缺,按临退休年限依次直接聘任。
2.竞聘条件和办法
参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竞聘条件和办法执行。
(六)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岗位
应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3周年以上。参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竞聘条件和办法执行。
(八)专业技术十二、十三级岗位
专业技术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应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并聘任为相应的教师职务。
四、岗位等级晋升后的任职年限计算
1.中小学高级岗位七级晋升六级后的任职年限:原高级岗位任职年限超出部分,与六级岗位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2.中小学中级岗位十级晋升九级后的任职年限:原中级岗位任职年限超出部分,与九级岗位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五、其他事项
1.岗位等级管理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不符合任职资格及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申报,宁缺勿滥。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要在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
2.首次聘任资历、荣誉和业绩终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3.借调(交流、跟班、挂职锻炼)人员的校自评分计算方法,根据近三年度考核情况进行评估,优秀计15分、合格计12分,三年平均分为最终校自评分。
4.由于工作调动,对现工作单位以前的量化打分材料由原学校负责提供证明或进行审核,原学校现任校长应负责核实并在证明或原件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公章。
5.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受本单位岗位职数限制,高级职称低聘到中级八级、中级职称低聘到初级十一级的人员,应优先保障现任等级。
6.直接聘用优先于竞聘,高一级直聘优先于低一级直聘。在直接聘用或竞聘中出现条件相同并列者,岗位数又不足,则以到龄退休先者优先(退休年龄以个人人事档案时间为准);如再出现并列,则按照个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长短排序;如再出现并列,则以其取得现任职称资格的时间长短进行先后排序;如再出现并列,则以其进入教师队伍时间先者优先。
7.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在激发广大教职员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基础上兼顾事业发展的需要,做到因事设岗,保留一定岗位用于引进优秀人才。
8.此《方案》中出现的“以上”均包含本级、本年和本数。
9.本《方案》由宜黄县梨溪中心小学聘任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