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在线  >> 党务公开  >> 查看详情

党支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12-13 17:00:2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主题党日活动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原则上为每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延后1至3天。
二、活动主题。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主题党日” 要突出政治功能,要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设计党日主题,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三、活动内容。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要突出思想性、教育性、针对性,主要是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四、活动形式。主题党日活动形式要有创造性、灵活性,根据活动内容确定活动形式,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有:
1.组织学习教育活动。 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理想、信念、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开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党员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制等形式,积极开展各项实践活动根据不同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开展教育活动。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报告、指示、决定等文件。
2.开展组织生活。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落实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思想汇报等组织生活结合起来。
3.处理党务工作。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党支部委员和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纪处分及党员党籍问题。
4.开展民主议事活动。研究年度支部工作计划:研究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研究党建特色工作;评选先进等。
5.开展社会活动,如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义务劳动、联系服务困难群众、接待来访等,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开展帮扶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采取谈心交流、走访慰问党内表彰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党内和谐氛围,不断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
7.集中交纳党费。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前,全体党员集中交纳当月党费。
8.开展文体活动。利用主题党日组织开展具有特殊意义、主题鲜明的文体活动,富教于乐,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9.其它需要开展的活动等。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按时上好党课。
二、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三、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有特殊要求,党小组会的次数可增加或连续召开。
五、党课一般每个季度上1次。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六、明确每月15日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发展党员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经常性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还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党内的活动。
二、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作为衡量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对象的审核由党支部初审,报县直属党(工)委审核。
四、发展对象的公示是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五、发展党员票决对象是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同时讨论两个人以上入党或转正,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六、集体决定。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吸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决议。对得赞成票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谈心谈话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使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一次。
三、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四、 谈心谈话主要围绕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加强思想沟通交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化解矛盾稳定队伍。
五、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谈心谈话时,要充分尊重谈心谈话对象的人格和隐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七、谈心谈话了解的重要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五必到五必访”制度
“五必到”主要内容:党员群众有红白喜事必到;有矛盾纠纷必到;有突发事件必到;有代办事项必到;有生产问题必到。
“五必访”主要内容:困难家庭必访;危重病人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家庭必访;信访户必访;困难群众和党员必访。“五必访”的重点对象为全县村(社区)党员群众,以村(社区)困难群众、危重病人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信访户、困难党员等人群。
以党支部为单位经常性开展“五必到五必访”活动,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五必到五必访”具体措施,确保落实落细,如党支部做到“六送”:党员群众结婚送祝福、生子送贺喜、做寿送面、生病送关怀、困难送温暖、病故送挽联。
开展“五必到、五必访”工作以上门入户、走访慰问、谈心谈话、事后回访等方式开展。各党支部要建立工作台账,坚持经常性谈心,开展日常生活关怀,实行结对帮扶,建立回访制度。
  
“一回顾三检查”制度
一、回顾入党心路历程。通过回忆入党历程、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始终不忘对党的庄严承诺。
二、对照党章党规,检查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交纳(上缴)党费情况。要重点检查党组织是否按规定比例上缴党费,每名党员是否按规定自己按时、足额和主动交纳党费,党费收、管、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一步引导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强化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
三、对照党章党规,检查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要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同志批评意见。
四、对照党章党规,检查各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落实 “三会一课”情况。要重点检查各党支部是否按规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组织上一次党课,每名党员是否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着力解决党的意识淡化,组织纪律散漫等问题。
五、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首先要对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每个基层党委要对照要求检查到每个党支部;每个党支部要检查到每名党员;每名党员均要开展“回顾入党心路历程”活动。
2.加强督导检查。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 “三检查”情况要在所在支部进行公示,每个党支部开展“一回顾三检查情况”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党委要采取有效方式,对广大党员“回顾入党心路历程”的优秀文章进行宣传展示,对开展“三检查”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择优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超过6个月不缴党费的应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二、党员以每月固定收入的固定部分 (基本工资)和活动总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缴纳,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新入党的党员,应当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
三、党员应于每月领取工资后主动将党费交给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党支部按季度将党费上交组织。在收缴党费过程中,及时做好登记。党支部应每季度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接受党员监督。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制度
为切实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有效管理,使之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由党支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新时代文 明实践站”要按照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本校实际,征求广大教师意见,认真制定年度方案计划。
三、“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实行每月开讲制,围绕传论、传策、传律、传技、传化、因人、因时、因需制宜,精心策划讲堂内容、形式,及时做好宣讲资料音像图片收集归类入档。
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要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教育群众"的原则,及时做好本校新风尚、新事物、新变化的采撷提炼,实践员在“首时间”和 “零距离”实践。
五、“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成立一支实践队伍,为实践员提供条件,确保实践员专心备课、用心讲课、精心评课。
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要做到整洁、有序、文明、和谐,成为校园里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学习活动场所和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