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更好地办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加强辅导教师队伍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发挥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激励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少年宫辅导员队伍,切实加强辅导员工作的考核评估,有效地进行科学奖惩激励,为辅导教师评优晋级提供依据。
二、考核内容
基础考核总分10分,从五方面考核辅导教师,即工作出勤2分、活动开展3分、活动成效3分、工作资料1.5分、档案建设0.5分。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
(一)工作出勤(2分)
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照活动安排表出勤。请病假一次扣0.05分,事假一次扣0.1分。迟到一次扣0.2分,无故缺勤一次扣0.5分。
(二)活动开展(3分)
1、学员出勤管理(0.5分):有点名册、活动使用记录。每缺少一项扣0.25分。
2、活动组织实施(1.5分):严格按照活动安排或项目计划认真开展活动,准备充分,活动有序。
3、学员安全管理(1分):活动中认真负责,不离开活动
场所,出现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活动成效(3分)
此项考核由少年宫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结合学员的参学率及满意率来评定。
(四)工作资料:(1.5分)
1、有活动计划、方案或教案(0.5分):要求详实,内容具体,面向全体学生,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可锻炼学生实践能力的养成。
2、活动辅导资料(0.5分):应有实用价值,符合实际活动,体现学生为活动主体,活动新颖。
3、有活动总结(0.5分):总结真实、准确,即体现出成绩又提出整改意见。
(五)档案建设(0.5分) 材料规范,符合要求。
(六)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
1、所辅导学员获县级以上与项目有关的奖励,每人次加0.01分。
2、个人在乡村学校少年宫工作中获县级以上奖励,每项次加0.02分。